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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行2016年度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w18809010521
    2017-07-06 15:04:01   转载

    额普治办[2016]24号

      

    各乡(镇)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及驻县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开展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文件要求,检验公职人员网络学法工作成效,自治区将于“12·4”国家宪法日期间统一举行2016年度全疆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为全面做好地区公职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2月2日(星期五)10:00至22:00(北京时间)均可参加考试,每份试卷答题时长90分钟。

    二、考试对象

    具有自治区无纸化学法考试学号的各单位、各部门公职人员(普通学员学分达到5000分,其他类学员学分达到2500分)。

    三、考试内容

    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平台所列的《2016年新疆网络学法用法必学内容》。

    四、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通过计算机或手机登陆“法宣在线”的“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进行网络答题。试卷满分100分,试题由系统随机抽取,共45题,其中,单选题25题,每题2分;多选题10题,每题3分;判断题10题,每题2分。学员须在90分钟内答完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考试时间内,学员有两次答题机会,成绩取最高分值。

    具体操作步骤:通过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手机,登陆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http://www.faxuan.net或http://xf.faxuan.net),点击“新疆”,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界面,输入“登陆账号”和“密码”,点击“登陆”,进入界面后点击“ 我的考试”,进行答题,答题结束后点击试卷右上角的“交卷”按钮。(注:试卷分两种语言,使用汉语答题的考生登录汉语界面,使用维文答题的考生点击“语言转换”,选择“维语”,登录维文界面)。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此次考试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强化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各级公职人员年度学法成效的一次检验。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带头参加考试。要明确具体部门和专门人员负责,认真组织好本次考试。管理员要做好学员学号管理工作,提醒学员考前登陆,记牢密码。地区将把此次考试工作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

    二是要应考尽考。此次考试是对学员全年学法成效的综合检验,凡是日常学分未达到5000分(其他类学员2500分)最低要求的学员,将不能参加此次年度考试。各单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督促学员抓紧学习,尽早达到学分要求,做到应考尽考、一个不少。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年度考试的单位应向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参加补考(补考事宜另行通知)。

    三是要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妥善安排考试时间。为减少工学矛盾和考试设备不足等问题,此次考试时间设置为12个小时。各单位、各部门务必根据各自实际,妥善安排好学员考试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凡是不能同时考试的,可以分批进行考试;上班时间无法考试的,可以下班在家答题;“访惠聚”、寺管会等工作人员无网络信号的,可以安排在乡、镇、场、街道办事处答题。各单位、各部门学员要遵守纪律,严禁代学代考,一经发现取消成绩,并予以通报。

    考试结束后,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全年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开展情况,于12月8日前将年度网络学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总结(书面形式)报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石磊  李建

    电话:0901-3355732

     

    额敏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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